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能计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吗?
发布日期:2025-07-05 18:18 点击次数:114
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计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所有的视同缴费年限都能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各地的规定不完全一样。
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同时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还要单独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可见视同缴费年限的含金量是比较高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与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的时间相对比较晚,多数地区是从999年以后才开始实施的。主要的政策依据是国发(1998)44号文件。

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比较广的。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多数人员。按照制度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在缴纳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内,享受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的待遇;二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在2030年开始逐步延迟,到2039年达到20年,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但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各个统筹区自己规定的,有的地方规定是男性缴费年限为30年,女性缴费年限为25年,有的地方甚至规定,在当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0年。

比如重庆市规定,男性的累计缴费年限是30年,女性的累计缴费年限是2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但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在当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0年。这说明重庆市的职工医疗保险也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再比如成都市,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军队转业、复员和退役到地方工作的人员,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在6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再比如,按照四川省自贡市的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设置最低缴费年限。以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前男满50岁以上(含50岁),女满40岁以上(含40岁)的,其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基准日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准日前随单位参保且退休的单位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准日后退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第十四条规定一次性全额补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从自贡市的规定中,虽然没有明确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但实际上基准日前缴费年限只有15年,缴费年限比基准日之后降低了5年,实际上也一种变相承认了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上在多数地方的实践中,由于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时间的是在2000年左右,早期的职工在退休时,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一律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纳入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
综上所述,由于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时间是在1992年,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是在2000年左右,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要视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有的地方是分段计算的,比如四川的自贡市等。但在部分地方虽有视同缴费年限,但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要达到10年,并不是只有视同缴费年限就能完全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